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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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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航空服务与管理学院党员发展对象推荐通知

 

各班辅导员:

    2019年下半年管理学院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现已开始。请于9月20日下午4点前完成本班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工作(认真完成成绩及各项考核的审定)。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

(一)涵义

发展对象,是指学习和工作表现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党组织,已经提出入党申请满一年的非党同志。 (已是入党推优对象)

(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条件

    发展对象除具备《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六条:

第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二、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第三、关心学院的改革和建设,勇于进取,钻研学业,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做出成绩。

第四、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五、本人政治历史清楚。

第六、具体要求:

1、成绩:担任社会工作的学生干部,学年成绩总评应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达到70以上(含70分),班级排名在40%以前;没有担任社会工作的学生,学习成绩总评应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班级排名在20%以前。德育测评为优,劳育课成绩为优(90分以上)。

2、党校必须结业,有结业证书。

3、受到过团内纪律处分或者院、系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者不能推荐。

4、必须经过团支部推优。

5、宿舍卫生情况为优。(重点考核)

(三)、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班级辅导员先确定出本班党员发展对象候选名单,上报学生党支部,人数为1人/班。

2)学生党支部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推荐条件的发展对象名单报送党总支审批。

3)对经过党总支审批通过的发展对象,学生党支部组织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确定其培养人,送其进入学院高级党校学习

 

 

 

     

                                                 

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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